吴村,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上海著名电影人曾任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政协常委。1972年在西安逝世,享年68岁。 吴村1904年生于厦门,是上个世纪20年代厦门通俗教育社的主要演员之一,年轻时经常演“文明戏”(话剧),于厦门大学毕业后自1921年开始发表作品,1925年后任厦门《厦声日报》副刊主编,1930年被上海复旦影业公司看中,前往上海任导演,编导了《血花泪影》等无声电影,历任上海复旦、联华、明星、国华、金星、新华、国泰等电影公司编导,后赴南洋,在印尼与新加坡的多家影片公司任编导。在上海期间与沪上实业家千金曾采成婚,育有三子一女。 解放后后吴村历任长江电影制片厂、长岭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制片厂、北京电影制片厂导演,1953年任中国木偶艺术剧团团长,195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之后在反右运动中受到波及,于1958年调任西安电影制片厂任导演,参与拍摄《天山歌声》、《抗旱曲》等影片。著有电影文学剧本《新地狱》、《血债》、《伯王梭》、《第二故乡》、《度日如年》,木偶剧剧本《小鸭》、《快乐的小熊》、《活的稻草人》、《狐狸的尾巴》、《小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