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其实,在上海中酱之前,与此宣传手法、募集资金、结局类似的深圳中酱,问题暴露得更明显,也更早。成立于2012年9月的深圳中酱,其酒业产品2013年就陷入兑换危机,2015年8月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两家公司董事长同为贵州仁怀市中酱酒业连锁股东。
为什么问题会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暴露?一位知情者一针见血地反问道:“不就是想追求高额回报吗”!确实,在资本市场的寒冬季节,12%的年化收益率足够吸引投资者眼球;当然,同样也会让骗局得以延续。所以能看到,一些讨债的投资者已经在该厂住了三四个月依然没想到去法院起诉,就是因为他们依然念念不忘着自己的那些高额回报。
而其实,仅仅是成为会员购买原始股、人数在200人以上这些因素,名义上卖酒、实际上卖股权,就能说明该公司的做法涉及非法集资了。[1]
按照常识,原始股是企业创始初期由发起人筹集资金认购的股份,持有人一般都是发起人。在公司发展壮大过程中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时,首次公开募股(IPO)前只能通过非定向和私募方式转让股权。无论是自建平台买卖原始股,还是像推销商品一样沿街叫卖,既违法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