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买卖是特殊交易,买卖双方很难直接洽谈,这就催生了从中撮合并收取一笔佣金的“人牙子”这一职业。“牙子”一词在古代是中介的代名词,房牙子就是房产中介,人牙子就是人口买卖中介。不同于今天的人贩子,人牙子在古代是一项合法职业。人牙子要有诸多职业技能,首先要口齿伶俐,和媒婆一样能说会道。其次要有庞大的社会关系网,能出入大户人家,以便时刻掌握供求信息。宋代罗烨的笔记小说《醉翁谈录》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北宋都城汴京有一个人牙子名叫林三娘,某日得知一位盐商想要转让一个十五六岁的婢女,林三娘立即前往,只看了一眼便断定这位婢女正是霸陵桥左张官人家所需要的。于是林三娘将其带往张家,张家果然满意,买卖随即成交。就这么小半天的工夫,林三娘就做成了一笔生意,可见其信息网络的发达。
人牙子还要有很强的避险意识,毕竟买卖人口的生意很容易惹上官司。唐朝律令《唐律疏议》规定:明知被卖者是良人还继续交易的,人牙子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存在强行买卖或拐卖行为的,人牙子会被处以绞刑。因此,古代的人牙子都会小心谨慎,尽量避免卷入官司,否则会遭到官府的严厉惩处,甚至搭上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