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齐美尔把美作为生命的形式来解释,所以他不仅注意到了以艺术形式来表达的生命的美学意义,而且也关注着一切生命的表现形式的美学价值,因此,他写下了诸如《面容的美学意义》、《社会美学》、《进餐的社会学》等文章。
在《面容的美学意义》中,他强调了面容的精神性和个性化。他指出:我们不仅认为面容是精神的体现,而且认为是不会混淆的个性的象征。脸是对称和个性化的形式原理最奇妙的美学综合:一面作为整体来实现个性化,同时又以支配脸部各部分关系的对称形式来实现这一点。从此出发,他还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来判定面容的美学价值。他认为,对象作为整体对最微小部分的变化反应越生动,原则上它就越有美学意义,或者说越有审美价值。[74]所以,他说,面容最完整地解决了以个体的最小变化产生整体的最大变化的课题。脸上的每一表情的一定意义与另一表情,即整体表情的明确意义是休戚相关的。进而他又肯定了眼睛的美学意义,眼睛以最细微的特有运动,达到了表达情感的顶峰。这样从人体面部的生命形式的角度来阐发面容的美学意义,不仅使美学更加形而下地充实起来,而且也使美学对人本身的关注具体化了,从而更加适应了美学在世纪转折时期的多元发展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