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轮到我们评判他人的时候,情形就不一样了。我们总是用另外一副眼光,百般挑剔地去发现他人的不对。例如,假使我们发现了他人说谎,我们将会严厉地谴责对方的不诚实,狠批其错误根源。可是谁又敢于保证自己从没说过一次谎?
大部分人一旦陷身于争斗的旋涡,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有时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是为了面子,也要强词夺理,一争高下。一旦自己得了“理”,便决不饶人,非逼得对方鸣金收兵或自认倒霉不可。然而这次“得理不饶人”虽然让你吹着胜利的号角,但也成了下次争斗的前奏。因为这对“战败”的对方也是一种面子和利益之争,他当然要伺机“讨”还。
在这种时候,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像刘宽那样,即使自己有理,也应让别人三分呢?其实,有些时候给他人让出了台阶,也是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
宽以待人,要有主动“让道”精神,宽容让人。在与他人交往中常常会因为对信息的意义理解不一,个性、脾气、爱好、要求的不统一,价值观念的差异就会产生矛盾或冲突,此时我们应记住一位哲人的话:“航行中有一条公认的规则,操纵灵敏的船应该给不太灵敏的船让道。我认为,这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也是应遵循的一条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