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教育行政执法监督
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体系,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经常性的检查、考评制度,督促各地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28]
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使教育行政机关的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为此,应加强执法机关对教育行政机关的监督、教育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行政机关的监督。
5.建立畅通有效的救济机制,有效制约行政权力
要完善学生、教师的管理与权益保护制度,设立有效的学生、教师权益救济渠道。依法行政提倡公民或法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把所有的救济渠道用足、用尽,使教职员工、学生受处理后的救济途径畅通,在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同时,有效制约行政权力。[29]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尊重师生权利,加强民主管理
从教育法律关系来看,因实施管理的主体和对象不同,依法治校有不同的含义。从国家机关以学校为对象进行管理的角度而言,依法治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依法管理和规范学校行为,管理与学校有关的事务,并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这些依法治校的职能主体,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依法支持学校,确保学校工作顺利开展。从学校内部依法管理的角度来讲,依法治校是学校管理者按照法治的精神,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实现学校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变化,要求学校必须实现由注重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管理学校向依法管理学校的转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管理的要求,适应变革社会对学校管理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