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共同体和社区之分
“Community”作为滕尼斯“Gemeinschaft”的英文译名,两者在符号、指向上是统一的,并没有出现译为汉语的分裂。③从“Gemeinschaft”翻译到“Community”,不论是重地理还是重心理,使用的仍是同一个字眼,而被译作汉语之后,常常在“社区”与“共同体”这两个语词之间徘徊。“Community”的中文译法有“社会”“共同体”“社区”“社群""团体”等,最常见的是“共同体”和“社区”。而对于德语的“Gemeinschaft”,通常的译法有“共同体”“社区”“礼俗社会”,因此在辗转翻译过程之中、从共同体理论到实践中,出现了意涵上的指向偏差。
“Community”和“Society”在我国起初都被译作社会,1932年美国社会学家帕克来华讲学,当时费孝通等燕京大学学生在翻译其原著时面临这么一句话“Community is not society”,最后他们把“社会”一词保留给“Society”,而用“社区”指代“Community”。①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吴文藻和费孝通等人把“社区”理解为有边界的、相对封闭的实体,认为以全盘社会结构的格式作为研究对象,这一对象必须是具体的社区。②由此可见,“Community”概念以“社区”为语言符号被引入中国之后,对于该词的理解便含有了地域性的因素,逐渐成为一个被广泛接受和认同的本土词语。“当社区被界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社会之后,社区的内涵已经与滕尼斯所提出的作为亲密关系的生活共同体的‘Gemeinschaft’概念有了很大的偏离。”③以“社区”对译“Community”,尽管“区”字强化了地理共同体的含义,但对“精神共同体”的应有之义传达不足。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