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茹说:“我也没有后悔,只是有点喜欢那块玉。”
许少峰说:“听说常务副市长要退到二线去,钟学文有可能会顶替,如果他真的当上常务副市长,进了常委,也会关照我们的。”
没想到什么时候这块玉又到了于娟秀的手中。
林茹又做了一番认真细致的辨认,没有错,这块玉,就是她送给李梅花的那块玉。不仅玉,而且玉佩上拴着的那根细细的红色的小绳也还是原来的。绕了一个大圈,最终又绕了回来,物归原主,她真有点兴奋。当然,另一个问题便也在她的脑海里萦回,在海滨市同时有这么两块玉,还是李梅花送给了于娟秀?
一经分析,林茹就轻而易举地排除了第一种可能性,因为即使有两块相同的玉,也不可能有两根相同的绳子,即使有两根相同的绳子,更不可能是两块相同的玉上同时拴着两根相同的绳子。这样想来,李梅花送给于娟秀的可能性很大。
按说,李梅花那么喜欢这块玉,她不可能送给于娟秀的。但是,事情有时候也很难说,当初自己不是也很喜欢吗?喜欢归喜欢,但是,在关乎到丈夫的前途的时候,个人的喜欢就会变得微不足道了。她如此,难道李梅花就不能如此?在关乎到钟学文能否当上常务副市长的关键时刻,给书记夫人送一块小小的玉佩又算得了什么?何况这块玉佩也是别人送的,又不是她家的传家宝,有什么舍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