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我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手,相对于我这架血肉之躯来说,是最活络也是最辛苦的。它的活动,保障了我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它也带有某种特有的印记,这种印记能够证明我是我本人。
比如指纹。我从未想过这种永远的证明就刻在我的手上。这指纹证明了一件事,我是荣子秀的亲生女儿。这么多年以来的谜底终于被这个名叫牟家英的摄影师揭开了。
牟家英带来一封信,初金凤阿姨转交给我。
闺女,妈妈不敢认你,怕受连累,可是,我很穷,我要钱。你爸爸病得快死了。你爸爸的儿子疯了。我把他锁(她不会写“锁”字,就画了一把大锁)起来了。
牟家英私下找我要钱。我说我没钱。他冷笑着说:“我也曾经是一个有爱心有梦想的人,你知道吗? 人生就是三尾巴枪打兔子,没准! 我也得喂脑袋啊。当年,我也是有梦想的,为什么拍摄这些照片? 因为我想写一本《母爱书》,后来,我的日子不好过,就觉得当年的梦想太可笑了。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你的亲生爸爸,被人打折了腿,为什么,偷啊。饥寒生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