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涉及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三个概念。如果我们说上帝是有爱心的,或者更有力些,说上帝就是爱,那么,我们是在用我们对爱的体验和我们对生命的分析作为我们惟一能使用的素材。但是,我们也知道,如果我们将它用于上帝,我们是将它抛进了神圣深度的奥秘之中,它在那里被转化,却不会被丢失。它仍然是爱,但它现在乃是神圣的爱。这并非意指一个较高的存在物在更完满的意义上拥有我们称为爱的东西,而是意味着,我们的爱植根于神圣生命之中,即植根于某种在存在和意义上无限地超越我们生命的东西之中。
关于神圣的力量也必须这样说。它被象征性地用于上帝。我们是在物质行动和贯彻我们的意志以反对相抵触的意志的能力中体验到力量的。当我们谈论神圣力量时,这种体验是我们使用的素材。我们谈论上帝的全能,我们称呼上帝为全能者。若从字面上来理解,这就意味着上帝是一个最高存在物,他能够为所欲为,言下之意是有许多他不想做的事情存在;这个概念导致了种种荒唐想象的迷雾。全能的真正含义是,上帝是一切存在着的事物中的存在力量,它无限地超越了每一种特定的力量,但同时又作为它们的创造性基础而发生作用。在宗教体验中,上帝的力量激起了处于一种力量掌握中的感觉,这种力量不可能被其他任何力量所征服,用存在论术语来说,它是对非存在的无限的抗拒,是战胜非存在的永恒的胜利。参与这种抗拒和这种胜利,被体验为战胜非存在之威胁的途径,而这种威胁是有限的万物之命运。在向万能上帝的每一次祈祷中,人们是在神圣力量之光中去看力量的。它被看作是终极的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