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抛弃和杀害幼婴的行为在古代很普遍,后来在各行省,特别是在意大利更是盛行,这与生活苦难有直接关系,主要是难以忍受的重税,以及税务官员对欠税人家残酷的迫害所造成。家徒四壁的人民并不以人丁兴旺为可喜,反而认为不让孩童面临难以忍受的苦难,是父母唯一可行之道。或许是当时这种绝望的事例太多,君士坦丁出于人道关怀,在感动之余,先向意大利各城市,接着向阿非利加发布一项诏书,指示当地的行政官员,只要父母带着子女前来面见,证明自己贫穷以致无法维持生计,都要立即给予足够的补助。但规定过于宽松而且条文很含糊,根本不可能长期普遍实施。这项法律虽然值得称许,事实上只是揭露了公众的苦难,对那些御用文人来说,他们自己的生活美满,根本不相信一位慷慨大度的君王治下会有苦难和罪恶存在,这就是反驳他们最有力的铁证。[870]
其二,君士坦丁处置强暴的法律,对人性中基于本能的过失,毫无宽恕心。按照条文对上述罪行的描述,不仅使用暴力强迫,就连采用柔情手段,勾引25岁以下未婚少女离开父母的家庭,全都包括在内。